云南玉溪生态条件优越,珠江、红河两大水系蜿蜒而过,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湖毗连成群,山地、河谷、高原、平坝交错分布,气候立体多样,为各种生物的起源、演化、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条件。玉溪境内的陆生脊椎动物资源占云南的49.53%,各类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占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名录的23.88%。
近年来,玉溪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玉溪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夯实生态绿色基底。全市森林面积达958798.3公顷、湿地面积达44388.3公顷,森林、水体与湿地生态系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5.6%,森林覆盖率为64.1%,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休闲生态宜居城市。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
玉溪将典型的森林、水体与湿地生态系统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地27个,保护地面积227487.97公顷,占玉溪市国土面积15.20%。
为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玉溪出台了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玉溪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伤害补偿办法》《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为依法保护提供政策法规依据。
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重点栖息地及分布区的重点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核查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点位情况,对问题实行“拉条挂帐、整改销号”。强化执法监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49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9人,查处违法人员4144人(次),有力震慑了各类野生动植物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开展极小种群物种保护
近年来,玉溪持续开展了陈氏苏铁、喜树、旱地油杉、蓑衣油杉、文山兜兰、丁茜、澄广花等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保护与监测项目。在新平哀牢山实施西黑冠长臂猿保护监测,近10年内,共调查发现西黑冠长臂猿124群500余只。
通过加强巡护、实施社区共管,有效保护西黑冠长臂猿及其栖息地。积极探索栖息于非自然保护地区域重点物种的保护途径,在绿孔雀种群分布区域共建立保护小区4个、面积32815亩,设立管护站点7个,安装红外线自拍相机118部,持续加强保护及监测力度,境内绿孔雀种群数量明显增加。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建设旱地油杉、伯乐树和篦子三尖杉育苗基地,开展易门翠柏原地保护和迁地繁育保护,在玉白顶国有林场建立了全国最大的云南松良种种质资源库。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07年至2020年共向抚仙湖放流鱼康鱼良白鱼、抚仙四须鲃等土著鱼鱼苗1284.1万尾;建立大头鲤、星云白鱼保护基地,放流星云白鱼5.6万尾;实施元江鲤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向元江流域放流元江鲤450万尾,土著鱼种群得到初步恢复。
持续抓好防控体系建设
率先推行山林长制,强化“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严格火源管控,“十三五”期间,森林火灾次数同比下降84%,受灾面积同比下降92.6%。
设置林业有害生物踏查线路1130条,标准地3915个,踏查面积1125万亩,累计完成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81.92万亩。在全省率先开展红娘胡蜂引导退出工作,共退出红娘胡蜂养殖户94户,退出红娘胡蜂9252窝,有效控制外来生物入侵。
加大水体和湿地保护力度
玉溪牢固树立“湖泊是用来保护的,不是用来开发的”底线,按照“退、减、调、治、管”五字方略,以最严格的标准划定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界线,最大限度留出生态空间,着力实施源头治污,最大限度降低污染负荷的产生和排放。
此外,积极探索绿色转型之路,大力推进“三湖”流域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统筹一次性补齐城乡“一水两污”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治理好已经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负荷;推进依法治湖、精准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着力提升管湖治湖能力和水平。玉溪正在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最大程度留给湖泊休养生息的空间。
通过系列措施,目前,全市湿地保护率达76.76%,自然湿地保护率达82.14%,均位列全省第一。先后在通海杞麓湖发现“世界最美水鸟”—紫水鸡,在江川星云湖发现彩鹮;2020年“三湖”监测到常见水鸟17种,比2019年增长8种,数量由1416只次增加到5501只次。(周佳艺)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