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云南省普洱市委办印发了《普洱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细化安排。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统筹兼顾,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方案》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夯实基本生活救助,第三部分为健全专项社会救助,第四部分为完善急难社会救助,第五部分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第六部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七部分为强化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对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提升申请社会救助便利度、为积极就业的困难家庭提供有力支撑、发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推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效能、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惠民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其中,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市级按年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提出,“十四五”期间,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全市实施统一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实施方案》还明确未来将更加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建设,将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为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并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低保”升级,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让他们实现“就近办”“掌上办”“指尖办”。(马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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