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普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消息,普洱市将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以逐步实现行政复议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发布会现场 符浩摄)
普洱市司法局局长孙熙凯介绍,依据改革精神,改革工作确定了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主要改革内容。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为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间完成案件移交、工作移交、人员移交、统一办案等衔接工作。至2021年底,基本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据悉,普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配齐配强人员,采取新增编制、从不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政府部门调剂编制、鼓励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优化编制等方式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复议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下一步,普洱市将抓紧修改完善原有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为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巩固已取得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并加强宣传引导、人员培训、监督指导,确保改革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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