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徐建绒:做好社会法治“安全阀”

时间:2021-07-2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周佳艺

“扎根基层,在平凡的岗位上维护一方的和谐稳定,为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默默奉献出自己的力量。我希望在平凡的人生答卷上,书写下最宝贵的回答。”1981年出生的徐建绒是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的青年干部,现任局法律事务科科长及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参加工作的十余年间,徐建绒干过一线的行政执法工作,也从事过法制审核工作,现在主要负责的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事务、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一直以来,她始终牢记使命,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

将纠纷化解在切实工作中

“我们工作的初衷,让当事人从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公正,也让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更加到位。让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行政复议是一种解决社会冲突有效机制的“社会安全阀”,徐建绒的工作内容至关重要。

最令她印象深刻的一起案例,某小区的一对老年夫妇,夫妇俩长期生活在昆明市外地区,但在昆明市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装修中,两位老人将二楼生活阳台进行了封闭,搭建了一个近3平方米的玻璃房,在被举报后,执法部门对其查获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两位老人觉得很委屈,因为小区内有很多家都对自家房屋进行了或大或小的搭建。两位老人向区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多次从地州赶往昆明,向我表达他们的疑惑,多次问我,是不是欺负他们不是昆明人?是不是欺负他们老年人?”面对两位老人的不满,徐建绒一方面耐心解答,告诉他们私搭乱建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并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宣传。

另一方面,她也认真审查了执法部门的案卷,向具体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并到涉案小区及两位老人的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最后,由于执法部门案件办理程序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她对案件作了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执法部门认识到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表示会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两位老人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对执法部门的处理表示理解。在送达了复议决定书后,两位老人专门打电话来办公室表达了谢意,一场纠纷这才就此化解。在辛苦办案的背后,徐建绒也收获了一份浓浓的暖意。

一起跨时5年的陈案

“最让我难忘的,还是去年参与调解了一起跨度长达数年的纠纷。”徐建绒讲述起这个案例,有余某某、李某二人系母女关系。2011年,房屋所在地被征收,由于工作的失误,导致了母女二人及其家人不能在选房日进行选房。

随后,因为协议的履行问题,包括回迁安置房的选择问题及安置补偿费的支付时限及支付金额问题,余某某母女二人与房屋征收方产生了纠纷,进而二人于2016年起至今以“剥夺其选房资格”为由,共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次。期间,余某某母女二人多次就事件进行上访,也一度拒绝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满的情绪也日益加深。2020年,余某某母女二人就案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

为妥善化解这一长期遗留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的诉求和问题。在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书》后,徐建绒向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作为,得到了区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她积极与征收项目具体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组织并和部门就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同前往省人民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汇报和沟通。之后,她就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策的执行向余某某母女二人进行了细致的解释和耐心的说服,在多次的劝说下,余某某母女二人与政府之间再次搭起了对话的桥梁,二人对政府部门的敌意也在慢慢化解中。

最终,在多轮的沟通、交流、协商后,余某某全家重新选定了回迁安置房,余某某、李某二人又提出要求现场为其家人进行家庭财产分割、家庭财产公证等诸多与回迁安置协议无关的个人诉求。

“本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人民诉求的原则,我们都最大限度的给予了答复和处理。”徐建绒说,最后,余某某、李某二人满意地签下了《选房公证书》及《和解协议》,一场历时5年之久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展现了徐建绒的业务工作能力,在过去的一年里,她也克服了科室人手不足的问题,圆满完成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了《昆明市官渡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官渡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43大项76项具体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受理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6件,牵头处理行政诉讼案件52件;为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制审查服务,共审查拟上会文件、协议书、项目合同等100余份;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法制专题工作,制定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法律专题组工作方案》并下发;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共建云南省首家“昆明市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高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了一方社会和谐、稳定。(周佳艺)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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