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做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时间:2021-06-1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王福蓉 廖翌含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以生态文明的普洱实践,提升在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构筑西南“生态屏障”中的普洱“贡献率”。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普洱市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聚焦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整改,市纪委监委强化整改监督,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做到思想上不落伍、行动上不掉队,共同守护普洱的绿水青山。

普洱市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化责任担当,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中问题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的31个问题逐一研判分析,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落实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高位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县(区)调研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调度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相关领导经常结合分管领域深入一线指导整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实行挂账督办,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方式、时间安排、监督重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部署,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压实各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确保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深入市生态环境局调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东河问题为鉴,强化自我检视,深入查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短板、弱项,坚决堵塞漏洞,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弱项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加强对生态环境部门在重点工作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组团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现场核查,以动真碰硬的监督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虚假整改。同时,持续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在问题抓早、抓小上下功夫,盯住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提前介入、精准跟进,开展嵌入式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同时,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提醒,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党员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自觉性。各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督查问责“利器”,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用好用活“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及时组织收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教育专题片,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从“东河问题”“杞麓湖问题”中吸取教训,唤醒责任意识,并以东河问题为鉴,揽镜自照,强化自我检视,提出普洱“三问”。

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3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88项,已完成80项,正在推进整改8项。其中巡视反馈的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将销号验收函报省能源局。截至5月31日,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4件。目前,共办结23件,办结率为67.6%。(王福蓉 廖翌含)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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