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持证上岗

时间:2021-06-03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刘红春 张瀛骏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云南全省148家中基层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截至6月1日,云南已有14家中级人民法院和114家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云南法院在少年法庭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6月1日起,首批8名观察员持聘书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上岗”。

少年法庭一经成立,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网上自动分案。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少年法庭的业绩进行科学评价,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暂无条件设立独立建制的法院,云南高院要求必须指定专门少年审判团队或专门审判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后,云南法院通过不断深化与各职能部门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探索构建预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体系,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总结审判规律,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打破司法信息壁垒,助力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系今年以来云南法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创新。法院通过选聘具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或相关从业经验的观察员“上岗”,既有助于对涉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出最佳判断,又通过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未成年人权益观察,以多方视角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司法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触角延伸至事前、事中、事后。法官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性质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的知识背景和专业技能等因素,委托合适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开展社会调查、庭前调解、判后回访帮教、心理疏导等相关的社会性事务,必要时形成调查报告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云南高院还强调要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少年法庭特色工作的重点,在内容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形式上积极创新探索入脑入心的法治教育新路径;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妇联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定期编辑法治教育典型案例读本,发放至学校及社区;结合每年法治宣传热点,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刘红春 张瀛骏)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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