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04-19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路文清

4月16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该条例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作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并实施的第5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其内容包括总则、执法权限、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46条。它既是一部城市管理工作的“当家法”,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的重要法制保障,同时也是一部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法”,将有力促进曲靖市城市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信力,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功能。

会上,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介绍了《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制定的主要过程、立法依据和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本芳介绍了贯彻实施意见,并与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特色和亮点、政府及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履行的职责等情况。(路文清)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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