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普洱市纪委监委收到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48件。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和时间,优先办理,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已办结38件,立案1件,问责1人,处分5人。
“按照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专班,由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牵头,统一调配督办力量,分组评查、集中研究,快查速办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普洱市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施自进表示。
接收移交信访件后,市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转办分流,第一时间根据移交信访件的数量和具体时间进行梳理甄别,逐件录入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和云南信访信息系统。
截至目前,普洱市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联席会议,1次集中交办会议专题研究移交信访件查办工作,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层层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与有关县(区)和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集中签订责任书23份,建立分类管理台账,逐件明确去向、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准。
为有效提升审查调查效率,普洱市纪委监委在巡视反馈信访问题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和强化了分类处置办法,区分各地各部门检举控告类、涉法涉诉类、利益诉求类信访件,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工作程序和办理要求,抓紧处置、逐项办理、特事特办。根据转办信访件的不同情况,由牵头部门按分类进行日常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最后多部门联合评估复盘,确保转办的信访举报件按时保质高效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对各县(区)督办提醒5次。
针对巡视移交信访件中大部分属于重复信访、重复举报的实际情况,市纪委监委抓住全市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六个一批”措施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问题的重要契机,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一个信访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稳控措施的“六个一”要求,逐件分析、逐项研究、逐案化解,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同时,普洱市纪委监委做好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沟通、见面反馈、回访回复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力求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复信访、重复举报。(陶淑仪 廖翌含)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