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20日举行的国家急救日倡议活动暨云南省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公益宣传活动消息,云南省在16州(市)129个县(市)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4800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供广大人民群众免费使用。同时对AED配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心肺复苏(CPR)和AED使用培训。并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CPR)技术和AED使用方法。

据悉,中国心脏骤停人数每年超54.4万,算下来,平均每天就有超过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与此对应的是,目前我国的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率不足1%。提高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率的关键在于尽早实施有效抢救,其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高质量心肺复苏配合心脏电击除颤。自动体外除颤仪(以下简称AED)的推广使用,对于提高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有着重要意义。为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纳入政府惠民实事,2020年正式启动。

云南省急救中心主任唐建中介绍,云南省AED安装地点主要是公共交通站,例如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地铁站、客运码头、航空机场;高等院校、住宿制高中;集中办公的政务中心、政务接待大厅;体育场所、展览馆、博物馆;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宾馆、游乐场所;经评估应安装的人员密集其他场所等。


云南省AED设备目前按照每10万人口配置10台的目标安装,为人民群众提供急救设备保障。做好AED配备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让老百姓“能用、会用、敢用”。据了解,云南省急救中心已培训省级师资116人,培训州市级师资795人,全省已培训使用人员约5.5万。同时,云南省急救中心制作了心肺复苏技能和AED使用方法宣传片、教学片,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可以通过云南省急救中心官网(https://www.yunnan120.cn/)、微信公众号学习。

值得一提的是,普通人使用AED救人是合法合规的。《民法总则》184条明确提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也延续了此项规定。并且云南省安装的AED设备全程都有语音提示,不是专业医务人员也可以根据语音提示使用AED。(马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