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告,确定普洱市和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为云南省绿色出行创建示范城市,力争到2022年,实现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整体提升全省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
据了解,此次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绿色出行成效显著,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交通服务创新升级和绿色文化逐步形成7个方面。力争通过创建,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创建城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包括创建城市在内的全省16个州、市级政府所在地,其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不低于80%。空调公交车、无障碍公交车比例稳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全省新增和更换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昆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5%,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及其他中小城市不低于30%。公交专用道及优先车道设置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普洱日报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