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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时间:2020-12-14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佚名

12月10日,云南省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告明确,自2020年12月11日零时起,凡进入普洱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储存、销售、加工。

《通告》指出,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在普洱市思茅区设立集中监管仓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普洱之前24小时以内,主动向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各地要及时按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通告》要求市场监管、卫健、商务、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普洱日报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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