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据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消息,“十三五”时期,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了新的前所未有的成就,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五个历史性突破之一,主要概括为:完善一个体系、优化一个空间、筑牢一方屏障,生态环境持续优良、绿色发展更加深入,最美丽省份建设全面开启。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生态文明制度从单一制度出台转向制度体系构建,完成改革事项118项,完成率为100%。生态补偿、河(湖)长制、农田水利改革、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突破性、标志性的制度相继建立。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全省综合考评和县(市、区)委书记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首部综合性、统领性、倡导性、促进性的地方法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于今年7月正式施行。
国土空间不断优化
云南省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基本构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39个,2015至2019年争取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79.1亿元,年均递增19.74%。强化“一张蓝图”管控,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编制完成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格局。
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2019年,全省森林面积3.59亿亩,森林覆盖率62.4%,森林蓄积量20.2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二位。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加大,颁布实施全国首个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88%。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
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6%,空气质量指标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保持Ⅲ类以上水质;九大高原湖泊劣V类水体数量由2015年的4个减少为1个,洱海水质稳定向好,滇池水质为30年来最好水平;全省3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初见成效,省会城市昆明市已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
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2%,居全国首位。以绿色能源为驱动的绿色铝、绿色硅等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壮大。2019年,第三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52.6%,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历史性突破。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普洱市推行GEP与GDP双核算、双考核,探索走出了一条为经济绿色增长注入新活力的创新之路。
全面开启最美丽省份建设
命名了20个“美丽县城”,授牌了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加大了传统村落民居、民族特色村寨和历史文化名街、名村、名镇、名城保护力度。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绿化,建设完成昆明至丽江、昆明至西双版纳、昆明主城区至长水国际机场三条美丽公路。以昆明市为试点逐步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民欣表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云南将紧扣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战略定位,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最美丽省份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杨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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