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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保参保人数达4573.47万人 紧急情况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时间:2020-11-13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张丽君

据11月13日召开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消息,目前,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73.47万人(其中,职工参保527.9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4045.5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表示,2018以来,云南省在医保扶贫、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打击欺诈骗保、“放管服”改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73.47万人(其中,职工参保527.9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4045.5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黄宏伟介绍,针对医保领域的痛点、难点和堵点,11月2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实施意见》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稳健持续、防范风险,促进公平、筑牢底线,治理创新、提质增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5大原则,核心是“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

同时,《实施意见》全面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落实“1+4+2”的改革总体框架,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等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等重要任务,提出了25项改革任务和50余条具有云南省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搭建了未来10年全省医保制度改革的“四梁八柱”。

此外,在贯彻中央改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云南省《实施意见》改革创新内容,明确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在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目录基础上,适度拓展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提出按照调整权限和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和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补齐护理、老年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促进产科、儿科等特需医疗服务发展。(张丽君)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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