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云南省普洱市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范畴,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位推进有力。普洱市成立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建创建办公室,建全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定并下发相关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无障碍环境设施的改造及新建计划。
建设全面推进。普洱市将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普洱市共投入约2000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城市设施的改造及新建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从2016年至今,思茅主城区新建无障碍环境道路4条,在各个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设置缘石坡道共193处;改造道路35条,路口坡化改造2497处,共设置行进盲道59427.6米,设置提示盲道3014处,在人行横道均配置了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安全岛均能方便轮椅通行。对新建的28座公厕、既有的89座公厕完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共设置无障碍设施117个项目,对梅子湖公园等公共建筑项目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监管不断加强。普洱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市区两级政企单位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对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损毁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及时上报损毁无障碍设施情况,并及时修补;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全方位推进,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廖智若愚 普洱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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