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蒙自市文化馆开展2020年非遗传承人培训暨传承经费发放活动。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负责人杨林、州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人师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孙丽等领导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上,杨林充分肯定了蒙自市文化馆取得的非遗成绩,同时感谢各类传承人多年来对非遗工作传承和保护作出的贡献。随后,蒙自市文化馆馆长刘雯琦进行了非遗传承动员讲话,向传承人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和传承工作计划。
活动还组织学习《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讲解了目标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办法,就如何提高传承人素质、带徒传承和撰写传承工作总结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并向传承人发放传承经费。
据了解,今年的传承经费发放金额根据国家、省下发的传承人传承经费发放政策,发放标准分别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20000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8000元,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1000元。此次传承经费共发放给112个传承人,累计15.9万元。
此次活动,既为传承人送上了物质上的关怀,也给予了精神上的鼓励。一方面使传承人们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非遗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激发传承人们的积极性,增强传承人们传承的信心和决心。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态,绝不辜负党和政府领导的期望,一定多带徒、带好徒,努力为蒙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作贡献。
近年来,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工作。保证每年非遗经费专款拔付到位,使非遗工作得以有声有色,蓬勃发展。蒙自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75人(含去世传承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1人,州级传承人32人,市级传承人131人。(李琼英 李纹秀/文 杨林 郭强/图)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