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9日召开的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综合各州(市)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确定2019年度全省16个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5个州(市)考核等级优秀,11个州(市)考核等级良好。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介绍,云南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2019年度全省实际用水量为154.90亿立方米,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年度目标;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26.4%,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42.9%,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结果为0.485,用水效率控制基本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454个水功能区双指标评价总体达标率为90.9%,其中,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被列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年度目标。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成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2019年度全省16个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考核。16个州(市)考核平均得分为87.81分。其中:5个州(市)考核等级为优秀,11个州(市)考核等级为良好。优秀等级(得分≥90分)为: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良好等级(80分≤得分<90分)为:文山州、大理州、丽江市、临沧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普洱市、怒江州、迪庆州、昭通市。
下一步,云南省将加强对各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州(市)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宣传各州(市)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好经验好成效;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州(市)在下步水利规划、项目、资金等给予倾斜;将考核结果作为审查审批各地水资源规划、配置、论证、取水许可、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等前期工作重要依据。(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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