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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旅游购物退赔渠道 普洱“30天无理由退货”让游客安心玩

时间:2020-09-22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戴铮

为进一步提升旅游形象,立足更高层次的立体化、精准化进行游客权益维护,营造“诚信旅游”环境,积极推行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普洱市于2019年5月1日成立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在普洱机场、景迈机场、西盟县游客服务中心、宁洱那柯里茶马古道小镇游客4个服务中心设置统一外观标识和服务范围的退货服务点。

去年8月,候先生在普洱市购买了价值240元的咖啡2盒,由于某些原因,候先生打算退掉咖啡,于8月31日17:28分通过“游云南”App发起了“30天无理由退货”申请,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17:29分响应并着手受理。因侯先生只上传了一张普通收据,未能提供具体的购物地点及商家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收据上收款商家的具体信息,但该商家在系统中登记的座机电话当时已无法接通。

在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工作人员把该企业的大概范围锁定在普洱市思茅区茶源广场内,并进行实地寻找。8月31日19时许,工作人员找到了该商家,并就退货退款事宜与商家协商。19时46分,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一机游”平台与侯先生取得联系,告知退货邮寄等事宜。9月2日,商家收到退货,并于当日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侯先生全额退款240元。

据了解,相比网上购物的7天无理由退货时间,云南省推出的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从根本上切实维护游客权益,营造云南“诚信旅游”良好环境,无疑是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购物体验的开创性举措。普洱市退货中心成立至今,共办结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件11件,退货金额23755元。

下一步,普洱市将继续按照《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大“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宣传力度,加强对退货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退货保障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退货服务工作高效运转。(戴铮)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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