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云南省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系列新闻发布会·房地产业、烟草产业专题发布会。据会上消息,云南将围绕“生态宜居、城市特色、交通便捷、生活舒适、多元包容、安全韧性、城市活力、社会满意度调查”八个方面开展城市体检,排查摸清阻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病”,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等城市更新改造。
“实施城市更新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最美丽省份建设的具体行动,又是建设‘干净、特色、宜居、智慧’美丽县城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张绍稳表示,云南省将着力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配套、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市构架,提升城市品质和可持续发展潜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诊断各类“城市病” 落实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对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的既有建筑、低效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社会秩序等全面开展体检,诊断各类“城市病”,建立城市体检信息评估系统。在深入分析城市人口、土地、资源、环境、地方财力等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更新“十四五”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布局、交通组织、市政公用设施等。
强化城市设计。严格落实规划管控和城市特色风貌定位,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切实消除空中“蜘蛛网”“牛皮鲜”等视觉污染和“两违”建筑等;聚焦城市公共空间和界面,控制城市边界线、天际线、轮廓线,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容积率、绿地率,保障停车位、公园绿地等群众切身利益关切。
聚焦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整治“烂尾楼”、治理城市内涝、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生态宜居特色城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到2021年底,全省完成200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7161个小区、8.92万栋、72.76万户、6264万平方米住房的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城市功能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环境明显改优,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惠民生扩内需 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抓好项目排查摸底。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结合连片改造的实际需要,对相邻的建成于2000年后的老旧小区适当列入改造范围,科学编制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向国家申报2021年度改造计划。加快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运营。
抓好项目施工督导。2019年云南省到位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38.22亿元,占总投资162.57亿元的23.51%,位列全国第5位,西部12个省(市)第1位。2020年现到位国家专项资金31.1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3.15亿元、国家专项债9千万元,占总投资147.92亿元的23.77%。云南将进一步完善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措施,用好用足财政资金,按照2020年任务在10月底前全部竣工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实施连片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对符合国家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片区,把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旧厂区、棚户区、城中村等统筹谋划,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降低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成本,补齐补足城市功能缺陷、撬动后续综合开发,促进新老城区功能匹配、协调发展,重点推动在环境、交通、商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品质较高、具有城市内涵式发展示范作用的综合性连片开发项目。(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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