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哈尼族这一古老的传统文化,9月1日,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在坡头“哈尼文化园”开展《哈尼古歌》传承交流活动暨坡头哈尼古歌传承点揭牌仪式。
仪式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坡头哈尼古歌传承点负责人白玉收,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白阿明及绿春本土歌手张谷然等15人,围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哈尼四季生产调》《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生儿育女》《十月乐作》等,用唱、念、吟、颂等方式向观众原汁原味展示“哈尼古歌”,表达各种意愿和美好诉求,精彩的表演引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开展哈尼古歌传承交流活动,可以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呼吁大家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优秀民族文化,记住乡愁,用自己的语言,歌唱历史,唱响美好新时代。
据介绍,《哈尼古歌》是哈尼族在漫长的生产生活中创造的古老歌谣,主要有创世史诗、迁徙史诗、叙事长诗、风俗礼仪、祭祀颂词等体裁和内容,是哈尼儿女世代传承的宝贵文化遗产,被称为哈尼族“无字的百科全书”。
近年来,绿春县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积极挖掘、搜集、抢救、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布命名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戈奎乡下子雄村、大兴镇广吗村、大兴镇坡头村、戈奎乡俄东村4个《哈尼古歌》传承点和绿春县博物馆“重庆大学绿春哈尼古歌保护传承示范基地”,为《哈尼古歌》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阵地。拥有了传统音乐《阿茨》、传统舞蹈《跳鼓舞》《同尼尼舞》《莫蹉蹉舞》、民俗《哈尼族服饰》、民间文学《都玛简收》6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名录,传统音乐《哈尼拉巴》《然古古唱》、传统医药《哈尼草医术》等1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州级名录,县级非遗保护名录31项。目前绿春县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人,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3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37人。同时,绿春县在戈奎乡下子雄村、大兴镇广吗村建立了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哈尼族古歌《哈尼多声部民歌》《哈尼族四季生产调》传承点。(李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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