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出台了《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下称《措施》),从10大措施着力,助力云南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特色资源优势,大幅提高现代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近年来,云南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作用不断显现,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仍存在农业产业规模小、品牌影响力小、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目前,全省蔬菜、水果和花卉产区既有建设需求,又有效益预期的冷库缺口约188万立方米。
“今年受疫情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产品消费习惯,大量农产品由原来的线下选购转成线上购买,与此同时,对农产品加工、小包装净菜和冷链物流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表示,《措施》重点从茶叶绿色有机发展、花卉无土栽培、蔬菜小包装发展以及强化农产品加工和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及做好与打造“绿色食品牌”投资奖补政策的衔接,加大奖补支持,降低奖补起点标准,提高奖补比例等3个方面进行考虑。
《措施》提出,支持茶叶绿色有机发展,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茶园及产品,给予奖补。支持花卉无土栽培。对2020年推广应用花卉“基质+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投资建设15亩规模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建设。对从事水果、蔬菜、花卉生产、销售的企业,2020年,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库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生产小包装终端销售产品能力,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投资主体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农产品精深加工也得到支持。《措施》对2020年在茶叶、水果、蔬菜、肉牛等产业领域,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及购置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及科研、环保、质量控制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支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方面,《措施》鼓励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2020年,从事农产品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购买移动式冷库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至2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投资2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集配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2020年新增冷库、冷链运输及产品加工、供应链设施设备投入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陈一诺)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