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云南普洱市思茅区“四类不文明行为”培训班在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班。
活动中,普洱市思茅区委政法委、思茅区文明办等部门5位授课员分别对28名不文明出行、不文明遛狗、粘贴小广告、乱扔烟头“四类不文明行为人”进行培训。向他们讲解释义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常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幅度。思茅分局交警大队授课员紧密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普洱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具体规定,以及夏季交通安全出行知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城市文明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等。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剖析了发生在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危害及后果、日常驾驶行为陋习、交通乱象等,重点对酒后驾驶、飙车、超速超载行驶、闯红灯、违法停车、肇事逃逸、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进行警示教育,使全体学员深刻意识到文明交通的重要性,从中感悟“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位交通参与人的职责、义务。
培训强调,对于个人而言要树立文明交通安全理念,出行才会有自觉行动,才会养成良好习惯,只有交通安全与公共文明真正结合到一起,参学人员日常安全行为和道德水准才能真正提升。为此,广大学员要深刻认识到交通文明需要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只有交通参与人将规则意识植根于心、外形于形,才能共享守护交通出行的平安大道。只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良好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培训结束后,各参加组织培训责任单位还将组织不文明行为人开展义务志愿者活动,通过实际行动纠正不文明行为,自觉带头遵守行为规范,当好“创文”活动宣传员。(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