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野生菌采摘上市的重要季节,更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29日,云南省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文旅行业经营者慎食野生菌,谨防食物中毒。
公告提醒,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特此提醒广大游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者不要随意采摘、购买以及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
旅行社组织旅游业务过程中,禁止组织寻捡野生菌的相关旅游活动,禁止向餐饮供应商采购野生菌食品供游客食用,随团导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游客推荐购买野生菌,更不得代购买和邮寄野生菌,防止引发旅游团队游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旅游团队餐供应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严禁为旅游团队提供加工食用野生菌服务(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文化和旅游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