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近日,云南普洱市思茅区民政局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爱心消费券,进一步缓解疫情防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造成的影响,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在五一路社区,思茅区民政局和思茅街道工作人员一同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爱心消费券和生活物资,并详细讲解消费券的使用方式,叮嘱他们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消费券。
据悉,本次爱心消费券投放对象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城市低保对象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100元,消费券发放后,即可在指定的超市使用。据统计,本次共投放爱心消费券1017张,总金额为10.17万元。(杨佳杰)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