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4个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升级保护措施,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
制定出台《普洱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按照全面覆盖,全程监管;空间管控,分区施策;强化责任,多方联动的原则,以不达标水源水质改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确保地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大力开展水质提升治理。针对水源水质改善,分析识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问题,分类采取“清淤、截污、引水”等综合措施开展治理。
强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管理,设置跨越或与水体并行的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执法。以采石挖砂、畜禽养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威胁水源地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水源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构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备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监控,着力提升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市级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千吨万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有效防范和化解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隐患。(罗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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