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三个突出”选准配强队伍,靠“三个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靠“五项制度”严格监督管理,靠“五个关心”解除后顾之忧。云南龙陵县脱贫后,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继续严把选派、培训、监督和关心关爱等环节,积极探索巩固期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3355”新模式,着力打造真扶贫、扶真贫和无坚不摧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增强脱贫攻坚战“最前线”的战斗合力,让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能力与活力倍增,充分调动了他们继续投身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
“三个突出”建队伍。突出精准选派。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突出结构优化。全县组建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配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1名。总队下设8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派驻10个乡(镇)80个贫困村(社区),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多数为科级后备干部,同时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每个深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少于5人配置,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突出配强干部。按照坚持“五优先”“五不派”“五杜绝”要求选派工作队员。“五优先”即: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优先选派,后备干部优先选派,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优先选派,年轻党员干部优先选派,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新录用公务员优先选派。“五不派”即:年龄超过 53岁的不派,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不派,政治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作风不实的不派,不具备健康履职条件的不派,家庭有特殊困难确需照顾的不派。“五杜绝”即:杜绝凑数派人、杜绝频繁换人、杜绝减人抽人、杜绝不转组织关系、杜绝弄虚作假。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了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2016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共选派驻村工作队员4批次1192人。
“三个培训”提素质。编书自训。编印《龙陵县脱贫攻坚文件汇编》《龙陵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培训会讲义汇编》《龙陵县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干部读本》等乡土教材,要求驻村工作队员人手1套自学,切实提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政策水平。以会代训。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将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脱贫攻坚会议直接开到村(社区),分析研究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全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到村(社区),让他们准确掌握会议精神。2018年5月以来驻村工作队员直接参加全县相关脱贫攻坚会议23场次,队员参会达5500多人次。专题培训。每年组织龙陵县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培训班结合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及就业等领域,邀请相应行业部门专家从理论高度、实践深度,破解学员在政策理解把握上的重点难点。2016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班9期,每期培训2至3天,培训驻村工作队员1884人次;10个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队员培训160多场次,为工作队员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五项制度”严监管。从严落实吃住在村。要求所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严格遵守“八必须”“八严禁”纪律,如果发现工作队员没有吃住在村,被省、市、县督查发现1次,在全年季度测评、季度评价中每次扣2分,在单位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评价中每次扣1分。从严落实签到制度,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负责记录,每月收集汇总,经村“两委”签字后报乡镇党委,签到情况要作为季度综合测评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为工作队员“打掩护”或代签考勤。如发现没有认真落实签到制度,将对工作队长在季度评价、季度综合测评中每次扣1分,对工作队员每次扣1分。从严落实外出报备制度,要求凡是队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提前报备,严禁未经报备私自外出。队员离开所驻村(含节假日)需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时落实不得随意抽调、借调工作队员要求,一经督查发现,取消工作队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抽调单位在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评价中扣3分,队员季度评价和季度测评中扣1分,确保工作队员在村在岗、专司其职。从严落实督查制度,采用实地督查、电话督查、视频督查、微信定位督查等方式,重点组织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走读”“挂空名”现象,遵守“六项纪律”“十不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一经发现问题将按照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从严落实召回办法。认真落实《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严格按章办事,注重公平,用好考评指挥棒,对极少数出勤不好、表现不好、影响不好,季度考评末位的工作队员实施召回。这些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工作队员帮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群众满意率高。
“五个关心”暖人心。坚持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切实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队员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激励队员在驻村扶贫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充分调动和激发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政策保障“放心”,让驻村队员有干头。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食宿补助等政策。省财政每年为每个贫困村安排1万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为每名市级选派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安排1万元的工作经费,县财政每年为每名县级选派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安排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给予工作队员每人每天5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依据派驻村远近按季度回派出单位报销交通补贴。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并每年安排工作队员体检一次,乡镇和村委会积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专门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适时了解队员思想动态,激发驻村工作热情。制度保障“贴心”,让驻村队员有盼头。由于龙陵地理环境特殊,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的,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驻村时间的前提下,每季度可安排工作队员轮休1次,时间不超过1周,每批轮休人员不超过1/3,轮休和请销假均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补假15天。县财政积极为每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促使驻村工作队员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帮扶工作中。典型宣传“尽心”,让驻村队员有劲头。加大驻村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在电视、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上旗帜鲜明地宣传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每年从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工作队员中,评选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培养选拔“精心”,让驻村队员有奔头。加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考察识别和使用力度,加大提拔使用工作队员的比例,在选拔使用领导干部,以及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优先考虑有驻村扶贫工作经历的队员,切实把在脱贫攻坚中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工作队员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关爱关怀“真心”,让驻村队员暖心头。明确规定单位领导每个月到派驻村社区去看望队员1次,或者到队员家中家访1次,或者召回单位座谈1次,了解队员家庭情况,了解驻村队员生活和工作情况,切实帮助驻村队员解决家庭、生活和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以来,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走访贫困户156529户次,撰写驻村扶贫日记56398篇,撰写民情调研报告1667篇,召开各类座谈会15423场次,帮助贫困村(社区)制定年度精准脱贫方案80个,制定精准脱贫规划259个,争取项目433个,项目资金16083.78万元,办驻村宣传栏2297期,村务公开1096期,集中宣传政策法规13652次,参与矛盾纠纷5105起,提出合理化建议8241条,举办培训班1112期,其中实用技术培训27964人次,技能培训16568人次。(黄冠军 赵茂润 杨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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