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启动第29个税收宣传月,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支持复工复产,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在时间上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至50天,即在4月1日至5月20日持续开展“加长版”税收宣传月活动。
“税收宣传月不仅是集中宣传月,也是税费政策落实月、税费服务提升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表示,云南税务部门将增质提效抓好政策落实,压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在国家出台4批21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云南税务出台了“云南税务‘战疫’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税务事项26条。汇编了2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编及指引》,涉及12个税费种减免共计78条针对性措施。同时,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防疫”政策措施。
目前,正在实施的防“疫情”助“复产”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3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公益性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
据统计,全省已有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147.2万份,开票金额109.22亿元;已退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2.2亿元;免税销售额33.4亿元;累计有194户次享受免征政策,免税销售额5137万元。2月份全省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共同执行减免社保费20亿元。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11.2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为降低疫情风险传播,云南税务还分3批出台了54项具体便民服务举措,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推行“非接触式”办税,234项税(费)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涉税业务办理时间。启动线上办税“绿色通道”,实现了“网上办、错峰办、自助办、邮寄办、延期办、容缺办”,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高效办理税收业务,快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安全办税、高效办税。
结合第七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云南税务将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确保年内90%以上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非接触式”领用发票,力争年内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提升到70%;全力推行区块链发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持续推进“银税互动”,以“税务+金融+科技”普惠公众,努力为云南民营、小微企业、农业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拓宽云南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范围,在原有158项上再推出20项以上事项;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提速到8个工作日;积极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11类55项容缺办理事项;拓展“一部手机办税费”运用范围,将“线上”与“线下”结合起来,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办税缴费渠道,更好的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曾迪亚 李明)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