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把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多措并举遏制疫情蔓延,在加强全省公共文化场所、演出活动、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景区、旅游团队监管的同时,及时妥善安置疫区滞留在滇游客,让滞滇游客在云南期间安心、顺心、开心。
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9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厅18个处室,19个直属单位,81个基层党组织,120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及时成立五个临时党支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临时党支部党员舍小家为大家,主动担当尽责,指导各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认真抓好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和大型活动的管控,做好滞滇游客安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供优质暖心服务,为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发挥了积极作用。
厅属各级党组织加强联防联控、职工健康状况排查、体温监测、舆论引导、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抗击疫情、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健全工作机制 层层压实责任
1月23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月27日,领导小组印发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设立厅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游客服务组、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五个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压实到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组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排查、早报告。
各工作小组实施每日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制度以及工作落实监督制度,及时汇总收集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每日向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疫情信息。
及时关停文化场所及演出 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
1月24日起,云南省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涉外交流性演出,关闭各级文化站馆、公共图书馆,取消已组织的文化活动。全省文旅系统及时取消全省营业性演出164场、交流性演出42场、群众性文化活动2407场;关闭全省公共文化场馆1844家,关停率100%;关闭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1069家。1月25日,全省关停文化娱乐场所(KTV)548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4187家,游戏游艺场所1032家。
1月2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1号公告,要求关闭全省旅游景区景点。在1月24日陆续关闭全省各州市景区的基础上,截至1月28日,全省共关闭景区545家,其中A级景区304家。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除已经出行的旅游团队继续完成行程外,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迅速行动,全省1047家旅行社暂停了旅游经营活动。
妥善安置滞留游客 确保游客安全
疫情发生以来,陆续出现疫区滞留云南省游客入住宾馆酒店被婉拒的情况。为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下发《关于妥善安置疫区滞留在滇游客的通知》,指导各地指定酒店妥善安置滞滇游客。1月26日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向社会发布三批共187家指定安置游客酒店名单,公布了全省16州(市、区)游客咨询服务电话,发布了《告湖北游客书》,告知广大湖北游客,在这特殊时期,云南全省文旅系统会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服务,携手共渡难关,打赢这场阻击战。
截至2月1日24时,全省集中安置酒店当日在滇游客7514人,其中湖北籍游客3561人(武汉籍游客1696人),1月27日至2月1日,全省累计安置游客17692人。
在提供住宿保障的同时,全省文旅系统加强对安置酒店防疫工作的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持,督促安置酒店落实消毒、体温检测及就诊等工作,积极关注游客返乡情况;各州市领导看望慰问滞滇游客,各安置酒店进一步为滞滇游客提供餐饮、医学检测、就医诊治、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暖心服务和帮助,得到游客、网民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如红河、丽江、西双版纳等州市组织图书馆开展为在滇游客送书活动,丰富游客的精神文化生活;普洱市组织旅游企业和志愿者为在滇游客准备爱心餐,让在滇游客充分感受到“云南温度”。
创新督查方式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1月2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疫情防控督查组率两个工作小组,赴昆明市、大理州等旅游热点州市,通过现场走访、调取远程监控视频、建立微信工作群、与当地文旅部门及游客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督查督导工作,通过一线工作人员手机视频终端对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进行远程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后,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督导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整改。
同时,督查督导组还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直播”平台实时对重点旅游景区进行远程督查督导,加强对州市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