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明行为立法,1月16日,普洱市文明办组织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证会。会议就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共50余名,包括普洱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利害关系人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商会代表、社区居民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
会上,普洱市文明办就《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宣读了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听证中,听证代表们结合各自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踊跃发言、各抒己见,针对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养犬规范、噪声控制、道路交通和停车秩序、道路隔离栏设置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宣传贯彻法规提了建议。
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和相关部门代表分别进行了回应,就陈述人的意见建议作了解释说明,现场气氛热烈、讨论充分,为修改完善该条例(草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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