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据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云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要求,2019年12月30日,《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在云南省正式落地实施。
买同样的药 花更少的钱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都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焦点,也是医改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019年1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城市,开展首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纳入试点的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52%,最高降幅达96%,11个试点城市预计节省药品费用58亿元,社会舆论良好,反响强烈,执行进度超预期,患者用药负担明显降低。
2019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国家决定在全国非试点地区全面推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云南省作为采购联盟成员之一,参与了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工作。9月底国家联采办公布了招采结果,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格较试点城市的价格又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具体到云南省,中选价格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4.04%,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7亿元。广大群众将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比如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用药恩替卡韦,降幅达98.38%。用于高血压治疗的苯磺酸氨氯地平,降幅为93.68%。用于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降幅为86.62%。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给广大群众带来的实惠,能够从药价中明显感受到,买同样的药,花钱更少了,这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悉,《方案》印发首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同步开放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专区,各州、市医疗机构可在线提交订单实施采购。2019年12月30日,昭通市人民医院采购苯磺酸氨氯地平、厄贝沙坦、草酸艾司普兰片共3800盒,合计11338元的药品,交由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配送,成为国家集采落地云南省的首批订单。
打通药品供应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在我省落地实施以来,众多患者在门诊就诊和住院结算时享受到了价格调整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纷纷为医疗改革政策点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梅表示。
《方案》包括8项主要措施:分解采购数量任务;确保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探索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通过机制转化,促进医疗机构改革;对未中选药品进行价格调整;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规定中选药品可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引人关注的是,针对怒江、迪庆等偏远少数民族地区药品配送难度大的实际,云南还出台了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的有关政策,鼓励大型的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延伸触角,参与基层药品配送,全力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和配送困难乡(镇)的药品供应,打通药品供应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对配送过程中出现拒绝配送、频繁拆单、调货换货、提供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并采取约谈、暂停直至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严肃予以处理,确保药品配送到位,让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及时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下一步,云南省将按照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监测、监管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货款支付和生产流通企业的供应、质量的监测工作,确保试点扩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外,云南省将在落实试点扩围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买到更多更好的“放心药”。(陈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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