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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政法系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时间:2019-09-04来源 : 消费日报网作者 : 王鹏 张珂瑜

9月2日,“壮丽七十年 奋斗新时代”昆明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举行。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近年来昆明市在建设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取得相关成果进行发布。

中共昆明市政法委:确保政法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政法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70年来,中共昆明市政法委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时刻牢记“政法姓党”的根与魂,确保全市政法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坚定不移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战略指引,以万全准备确保万无一失,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定不移把坚持创新发展作为重要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坚定不移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昆明公安:致力平安昆明建设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70年来,历代昆明公安人风雨同舟、披荆斩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坚持与真理同行、与法治共进、与时代同步,用不畏艰险的闯劲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奋勇搏击、改革创新、锐意进取,17名烈士、106名牺牲民警、11987个先进集体、80106名先进个人谱写了昆明公安光荣史,公安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70年来,昆明公安不断创新改革警务机制、不断探索总结警务技战法、不断锤炼队伍提高实力,从1983年“严打”到2016年打击“盗抢骗”三年行动,再到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了杨天勇犯罪集团案、马加爵杀人案、“721”公交车爆炸案、“301”暴恐案等大案要案,打掉了90年代以侯连喜、杨炯明为首,近年以周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打掉了“809”盗窃手机团伙和多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经过昆明公安长期不懈的努力,从2012年到2018年,实现全市刑事立案下降23.1%,刑事警情下降56%,八类暴力案件立案下降66.2%。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了99世博会、全国警体三项赛、GMS会议、五届南博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随着昆明公安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改革创新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动摇,努力打造过硬队伍锻造公安铁军。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提档升级,持续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平安昆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 为昆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从人民检察事业恢复重建一路走来,昆明检察事业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建设同行,伴随祖国前进的脚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昆明检察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

2013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万余人,提起公诉10万余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今年7月,批准逮捕882人,提起公诉571人,成功办理了周某等20人涉黑案、李某某等18人涉黑案、马某某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高质高效推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2013年至今,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6000余件。特别是今年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重复信访下降83.3%,群众满意度提升。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等5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昆明市检察院主动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主动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时代,借助信息、数据的力量,为昆明检察又好又快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昆明是检察院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全力守护公益民生,确保检察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明市中院:彰显司法主权与尊严 坚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昆明中院的前身系昆明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955年3月在昆明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近70年来,昆明中院始终与祖国同奋进、共成长,见证了昆明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设法制”到改革开放的“法制春天”,再到十八大以来的“法治新时代”日新月异的发展轨迹和沧桑巨变。

昆明市法院系统始终以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成功审结全国关注、影响重大的杨天勇犯罪集团抢劫杀人案,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张永明故意杀人案,金座公司集资诈骗案等大要案,尤其是成功审理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中国审判史上创下了“五个第一次”,彰显了中国司法主权与尊严,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决保护。

2013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3899件,审、执结730878件,同比上升78.21%和56.45%;中院受理251254件,审、执结221305件,同比上升30.64%和21.36%。2019年1至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787件,审、执结93173件。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昆明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昆明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昆明市司法局: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

1991年,昆明市启动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实现了同部署、同推进、相互促进。经过28年的积极探索、不懈努力,昆明的法治建设里程碑上刻画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昆明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1986年“一五”普法到2011年“六五”普法,昆明市顺利完成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方式创新、载体拓展、效果提升的目标。从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始,昆明市连续三个五年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自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赋予昆明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昆明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0余件、政府规章460余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2件、政府规章82件,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初步形成了独具昆明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

据悉,截至2019年8月,昆明市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设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65个派出调解室,在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78个。昆明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余万件,涉及当事人200余万人次,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王鹏 张珂瑜)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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