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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6家单位获得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时间:2019-07-31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黄丽萍 魏汝云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命名了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7月30日,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昆明七彩云南古滇王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夕阳乡绿溪村委会大风口村、双河民族中学、双河民族小学、宝泉寺6家示范单位获得授牌。

据了解,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决定命名327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试验田、民族团结进步标兵,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争取更大的成绩。

近年来,晋宁紧紧抓住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重要机遇,该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统筹指挥,各级政府和单位部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位置,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古滇名城项目运营企业代表李艳丽介绍,获得今天的授牌,是企业取得的又一团结和谐的荣誉,也是各级领导对企业的激励和肯定。企业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高瞻远瞩,公司领导阶层亲自抓,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旅游景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成立由集团创始人、党委书记任怀灿担任组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行动方案,切实抓好创建目标各项工作落实,不断促进景区打造成为云南特有的民族民俗文化重要载体,各民族交流展示的国际平台。

晋宁区民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创建工作将变为常态化,覆盖每个民族地区、单位和部门。晋宁区各级各部门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引领,让老百姓增收致富、安居乐业,生产生活更上一个台阶,实现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发展。(黄丽萍 魏汝云)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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