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六安市已发放排污许可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6月下旬,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8个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市已持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已持证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设施运行台账是否记录齐全、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方案是否满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企业承诺整改事项是否按期完成、执行报告是否规范并按要求上传、信息公开是否落实、是否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且按要求上传、自行监测因子和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等。
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检查组正在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问题梳理完成后将第一时间交办到各县区分局,要求其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将于9月份成立后督查小组,对各县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后督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