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六安市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针对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公共服务岗位方面需求,结合当前农村重点工作和贫困劳动力实际工作能力,重点开发保洁公益、保绿、保安、护林、护路、护水、看管维护农田水利设施、护光伏电站、防火、孤寡失能老人照料、日常生活辅助性照料、留守儿童照料等10种就业扶贫公益岗位。
据了解,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是指脱贫攻坚期间,在贫困乡镇、村(社区)特别开发设立的定向用于本辖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在16—65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三无)贫困弱劳动力就业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根据《办法》,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应遵循按需开发、精准对接、公开透明、动态管理、按劳取酬原则。应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开发、社会参与、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要求,因地制宜设置公益岗位,精准安置建档立卡零就业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三无”贫困弱劳动力就业。公益岗位设置、招用程序、使用、待遇、管理等信息应全过程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严禁虚设岗位、不劳而获、变相发钱现象。
《办法》要求,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公益岗位的后续管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公益岗位绩效管理办法,对公益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创新绩效管理办法,引进群众评价、积分管理机制,对群众评价好、个人积分高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第二年优先签订公益岗位劳务合同(协议)。县区人社、扶贫部门要加强公益岗位的督查,重点检查违规招用、领补贴不上岗、“顶岗”等问题。县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追回资金,并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