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正式启动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预计2019年该项政策的实行将向全市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000多万元。
据了解,按照政策要求,单个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费用)的50%计算,其中六安市所辖贫困县霍邱县、金寨县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60%。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2018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83%),列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录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放宽至10%。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进行申请,经过系统审核校验,企业确认后,人社部门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从企业网上提交申请到资金拨付企业账上,整个流程企业只需要跑一次人社部门,递交企业书面确认书,实现“电子政务便捷化,企业最多跑一次”。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