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30分钟内集中审理了3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集中审理的3起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签定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庭审中省去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核心是宽,最大特色是快,此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是该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缓解案多人少、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效的有益尝试。下步工作中,大姚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行“简案快结,繁案精审”,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继续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确保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赵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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