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救助管理站成功被共青团安徽省委命名为安徽省(2018-2019年)“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在站内增设了心理辅导室、健身房、音乐室、电脑室、儿童书屋等,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在滞留期间的学习娱乐生活。同时设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开展积极有效的保护工作。开展了儿童之家建设,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对智力、精神上有障碍的未成年人通过寻亲帮助其尽快回归家庭;如无法查找未成年人监护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福利机构予以安置,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予以保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