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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最严“22条措施”出台两年 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

时间:2019-04-17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尹晓

4月16日,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消息,自2017年4月,云南省出台史上最严“22条旅游整治措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罚没款1.3亿元。两年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旅游投诉大幅下降。

据悉,自2017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来,云南着力在措施落实、“诉转案”“行转刑”等多个方面发力,持续以高压态势抓好市场整治工作。截止至2018年,全省通过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旅游投诉780件,同比下降53%,旅游投诉从2017年的第6位下降到2018年的第21位。

根据部署,全省及时开展取消购物场所等级评定及定点购物有关工作,于2017年4月14日收回了全省166家旅游定点购物等级评定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在全省推行实施了新的《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并启用了电子合同管理系统;2018年9月1日起,要求接待旅游团队必须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时间和时间信息,要求所有旅游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系统,对旅游团队进行动态监管。

在整治工作中,“诉转案”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诉转案325件,诉转案率41.5%,全省查处旅游案件332件,共处罚金674.4万元,其中,吊销旅行社58家,吊销导游证13人。与此同时,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行转刑”上取得突破,截至目前,全省“行转刑”涉旅案件共计14件,涉案人员91人,批捕47人,在押人员23人。

同时,自2017年旅游市场整治以来,云南全面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16个州、市及重点旅游县、市、区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指挥长的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

两年来,云南建立了三支执法队伍重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30支旅游警察队伍严厉打击旅游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旅案件481件;28支市场监管部门旅游执法队伍查处涉旅案件348起;146个旅游案件巡回审判机构,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涉旅诉讼案件63起;省工商部门还建立和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检查验收、退换货、先行赔付等制度,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合同违法等行为。

除此之外,云南还建立了“1+16+129+X”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2018年10月,“游云南”APP正式上线,云南在“游云南”APP平台上构建起省、州市、县、企业“1+16+129+X”的全域旅游投诉体系,游客投诉更便捷,处理投诉更高效。目前,99%的投诉可以做到24小时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间6个半小时,初步实现了以“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助推“游客旅游自由自在”的目标。

而在高位推动云南市场整治的同时,云南省各州市也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创新性地探索出了不少新办法:昆明市把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同步“双推进”,建立了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投诉较多的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店进行了集中约谈;大理州建立了旅游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重大违规旅游企业联合惩戒退出市场机制、旅游市场举报奖励机制等保障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和监控摄像头,实时对17家原旅游等级购物店购物区域进行监控;丽江市在“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基础上,探索建立了“1+5+N+1”的综合监管模式,推行“红黑榜”制度,建立与迪庆跨区域旅游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迪庆州建立旅游监理中心,不仅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信息服务,还搭建了旅游市场监管平台。

2019年,是云南实施“旅游革命”、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落实全省旅游行业‘负面清单’、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查旅游行业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建立游客退货机制、全面建立红黑榜制度、强化旅游行业自律”等七个方面入手,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升级,推动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尹晓)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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