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从统一思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示范引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目标倒逼,分类指导,确保省委省政府生态创建目标任务完成三个方面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了解读。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张建萍介绍,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都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累计建成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景洪市勐罕镇、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阿乌村党总支书记杨金富和勐海县环保局主任科员周坤获得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称号。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已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到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争创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张建萍表示,两年的时间内要实现这些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将根据各地实际下达创建计划,加强指导,确保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对西双版纳州、保山市等已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命名的地区,要总结创建经验,完善创建体制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对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州、昭通市、楚雄州等创建成效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要提升创建档次,夯实创建基础,扩大创建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丽江市、迪庆州等创建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加强指导、压实责任、多措并举、高位推动。
下一步,云南要强化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突出特色,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争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拟组织开展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要建章立制,筑固创建成果,对已获得命名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并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强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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