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在2019年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获悉,2018年,云南法院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结一审合同纠纷案件172441件、物权纠纷案件10484件,同比分别上升16.13%、2.47%,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首先,云南法院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职能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64件。
其次,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627件。依法妥善化解金融纠纷,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916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511件。同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法律功能,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69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此外,出台服务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8条意见,助力精准脱贫,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判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3件95人,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的虎鑫等受到惩处。服务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审结旅游合同纠纷案件50件,判处的全国首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入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助力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依法审结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环境资源案件5689件,突出对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案件的审理,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2019年,全省法院将继续聚焦审判执行主业,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深化审判监督管理方式转型,着力解决裁判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判问题,坚决清理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长期未结案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全省法院案件办理提速、审判质量提升。”谈及2019年的工作计划,侯建军说道。(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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