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云南省两会系列发布会民生保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据会议消息,过去的一年,云南省民政厅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以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为核心,制定印发了一些列配套政策,建立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快速处置和反馈机制,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居住地、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严格实行逢进必核、把关源头,复核存量、全库比对;全面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并与物价上涨联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要求,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发布新闻
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48.4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56亿元;农村低保对象254.9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3.8亿元。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563元/人.月,补助水平373元/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612元/人.年,补助水平204元/人.月。全省开展临时救助98.96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887.63元/人次。
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累计发放补贴10.83亿元,惠及44万困难残疾人和37万重度残疾人。
建立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省40.27万农村留守儿童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帮助67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户口,278名辍学农村留守儿童重返校园。
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10000张养老床位。自2015年至今,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累计补助116家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带动社会资本15.11亿元参与养老服务。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四大民生服务体系’‘两项社会治理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陈一诺)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