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控申部干警带着司法的“温度”,在春节前对鲁某鑫、鲁某豪和邓某某两件国家司法救助案共发放了6万元人民币救助金,给刑事被害人家属送去了法律的“温暖”和区检察院的祝福。

据了解,鲁某鑫、鲁某豪系两姐弟,年仅3岁和2岁,其父因家庭纠纷将其母故意伤害致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父亲做牢,现由爷爷、奶奶抚养,家庭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晋宁区检察院控申部了解此情况后,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为两幼儿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邓某某系李某某妻子,2018年1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并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发至今邓某某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经晋宁区检察院控申部实地调查,邓某某长期患病且身体残疾,半身瘫痪,已完全散失劳动能力。其子长期痛风,散失基本的劳动力,整个家庭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晋宁区检察院本着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以以人为本,理顺情绪,人文关怀等办法解决问题,寻找多种途径,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在2019年春节前,为两件司法救助案件分别争取到了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王建平 李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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