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财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第一民生工程,主动在财政政策上聚焦、财政资金上增效、财政工作上发力,将财政扶贫工作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
完善扶贫投入优先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贫困县及所在市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县按照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规定。对市县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部分,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今年全市的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84亿元,利用可统筹的财政存量资金3.86亿元,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7.4亿元。
完善扶贫资金精准投向机制。2018年,市财政安排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5亿元,较上年增长64%,其中投入金寨县、霍邱县2个深度贫困县1.15亿元,占市级专项资金的45.94%,进一步突出投入精准。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2018年全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共带动223个贫困村增收664万元,带动66303个贫困人口增收2775万元,带动34496个非贫困人口增收884万元,带动效益明显。
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今年六安市着力完善“一办法一方案三清单”整合工作机制,加大实质性整合。各试点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27.58亿元,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扶贫资金全面监管机制。完善“专项检查+日常监管”资金监管机制,推进全面绩效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加快建立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全流程的动态监控机制。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将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