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下午,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在昆明召开,本次主题为民主法治,由省委统战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民族宗教委、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发布。
发布会上介绍了云南省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所做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团结各阶层人士打赢脱贫攻坚战
“改革开放40年,是云南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蓬勃发展的40年。”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国宗表示,云南省在不断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广泛团结社会各阶层人士,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服务社会民生、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报效国家、回馈社会。引导和支持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弘扬爱国报国精神,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在创新创业中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立法工作突出地方特色促云南跨越式发展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政表示,立法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立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独特作用。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着眼云南跨越式发展的新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强调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稳步推进立法工作。截至目前,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35件。其中,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224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变通规定6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173件;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95件;期间先后废止(含失效)地方性法规164件。
此外,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不仅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法制保障,也为国家层面立法作了前期探索,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取得新突破
“省政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和民主监督协商会为重点,以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云南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宁表示,以航空大省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打造绿色食品品牌为主题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成效显著,得到省委领导批示和采纳。以提升重点口岸城市(镇)功能、控辍保学、工业园区建设、突出民族元素打造特色小镇为主题开展的专题协商,引起省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关注。
实施“百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促民族繁荣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立足于“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省份”这一省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出了“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树立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兑现了“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正洪表示,在教育方面,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繁荣发展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在迪庆、怒江实施14年免费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常用规范文字;积极开展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和传承弘扬,实施民族文化“百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使各民族在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全面推进“放管服”有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忠华介绍,云南省全面完成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四级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全面取消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保留630项,“先照后证”“32证合一”“一颗印章管审批”“民营经济发展双十条”“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系列组合拳的持续发力,有力推进了营商环境建设。制定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做法受到了国务院的通报表扬,“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楚雄做法,在人民日报上得到了专题报道。精简证明材料1868项,开展“六个一”等便民行动,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地生根,独具特色的“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各方游客畅游云南的山山水水,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掌上服务。文件公开、预算公开、执法公示等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得到充分保障。
建立医养结合打造多层次养老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云南省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新介绍,云南省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专业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相衔接,政府、市场、社会互动的养老服务新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5个,农村敬老院898所,民办养老机构14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68个,全省养老床位达17.71万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含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在城市和农村的覆盖率分别达到33.76%、43.99,与2012年底相比,全省养老床位增幅达14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由12.7张增加到29.5张,增幅132%。(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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