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据云南省国资委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云南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李志明介绍,《行动方案》主要是构建具有云南省特色的“1+1+X”省级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新模式,完善州(市)国资监管体制。
第一个“1”是组建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针对省属企业存在的股权分散、运营效率不高、资本回报偏低,以及混改后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参股股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等问题,逐步将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省属企业国有股权注入该公司,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类淡马锡”模式。
第二个“1”是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针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分散、授权不清、布局不优、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省级部门管理的金融资产划转该公司,并逐步整合省属企业及州市相关金融资源,构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运营管理专业化平台。
“X”是改组设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产业集团公司。主要针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以及企业主业不突出、同质化经营等问题,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以省属综合型投资公司和主业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保障民生、重点产业培育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为主体,改组设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服务重大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
李志明说,针对当前州市存在的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压力大、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以及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合理、配置效率偏低等问题,提出推动州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整合,促进国有资产向州市投资、运营公司集中,并对州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数量作了限定。原则上国有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上的州市,保留不超过8户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介于300亿元到2000亿元之间的州市,保留不超过5户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在300亿元以下的州市,保留不超过3户国有企业;县(市、区)不再保留国有企业,确有必要可保留1户国有企业。
《行动方案》主要围绕构建“1+1+X”模式,健全完善州(市)国资监管体系,统筹推进一系列重点改革。一是推动企业整合重组。通过专业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整合、理顺企业之间股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做强主业。二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包括持续推进混改、加快企业上市、规范国有资本参股股权管理。三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出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企业内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分配机制等改革任务。四是加快企业瘦身健体。包括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和化解过剩产能、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改革任务。五是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主要从严控债务风险、严控投资风险、严控法律风险等方面,明确改革任务。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围绕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持续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深化改革。七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从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明确任务。(马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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