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是“云南禁毒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当日向社会发布了《禁毒工作白皮书》(2016-2018.10)和《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三年来,云南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处于高位,大宗案件频发。云南法院成功审理了诸多重特大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毗邻境外毒源地,“金三角”地区制贩毒重心向湄公河流域覆盖并已紧靠云南省的境外地区。受境外毒情形势复杂多变、毒品渗透严重等多种因素影响,云南省禁毒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统计数据显示, 2016年至2018年10月,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9177件,审结共计19103件(含旧存),其中2016年至2017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共计1323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8000余人。2017年收案同比增长7.92%,2018年截至9月收案同比增长8.79%。2017年毒品犯罪案件结案数和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人数达到历史最高点,分别为7239件和8357人。
毒品犯罪区域性集中,大宗案件频发。由于特殊地理的区位,云南省是缅北毒品向境内渗透的主要通道,犯罪分子利用航空和陆路便利的交通条件,形成了以德宏、保山、大理、楚雄等地为主的“西线”和以西双版纳、普洱、玉溪为主的“南线”毒品犯罪高发区域,并在两线周围的临沧、红河、文山等地进行幅射,或通过省会所在地昆明向曲靖、昭通等地扩散。由于境外罂粟种植、制贩毒加剧、制毒工艺升级以及吸毒群体需求等多种原因,经侦查、起诉至各地法院万克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毒品犯罪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片剂为主,涉其他毒品犯罪呈多发之势。近年来,云南省缴获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片剂的数量居全国首位。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云南省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约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85%;涉毒品海洛因生效案件占全部生效毒品案件的45%以上;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生效案件占全部生效毒品案件的40%以上。涉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犯罪不断出现。
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取更加诡秘犯罪手段。利用特殊人群参与犯罪的问题依然突出,通过网络物流实施毒品犯罪明显增加,毒品非法过境的手段方式不断翻新,犯罪手段科技化、智能化不断增多。信息网上勾连、交易网上支付、毒品物流发货,贩卖交易的便利性、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发现和查控难度增大,毒品案件审判认证工作的难度也因此增大。
同时,毒品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相互交织。毒品问题常与“黄、赌、盗、抢”等问题相互交织,诱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沾染毒品后,很快走上制贩毒道路,或者实施盗抢犯罪获取吸毒资金。吸食合成毒品极易诱发自杀自残、暴力行凶等极端事件,近年来各地已发生多起吸毒后杀人、驾车冲撞行人等恶性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毒品问题还容易与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发生关联,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介绍,针对云南省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上述特点,云南法院有针对性地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研判,突出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突出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打击力度。严打零包贩卖毒品犯罪,综合惩治涉毒次生犯罪,成功审理了诸多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对毒品犯罪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为69.61%,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此外,云南法院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强化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禁毒防控社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文/李明 图/杨曌 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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