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云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日前,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通过5年努力,培训1万名优秀中小学校长。
《实施意见》提出,2018—2022年,每年遴选2000名综合素质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热爱教育事业的中青年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开展为期半年的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各方面的领导力和执行力。通过5年努力,培训1万名优秀中小学校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一个教师工作量的50%计算,作为增加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和中小学校内考核分配绩效工资的因素。核定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向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倾斜。
鼓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从2018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成长为人民教育家。鼓励各州(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奖励乡村教师,关心支持乡村教育,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补充学前教育教师队伍、配齐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稳定特岗计划教师队伍、补足高中阶段教师队伍、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配置、深化教师评聘制度改革等方面对云南省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了部署安排。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云南省委、省政府还将建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督查工作机制,列入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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