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一案。被告陶某2015年3月在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口农商行)办下了一张信用卡,该卡开始使用期间一直未能如期清偿欠款共计2万余元,被河口农商行诉至河口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陶某每月向原告偿还1010元,直至欠款还清。此后,陶某却没有依照协议如期履行义务,河口农商行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陶某按照判决要求清偿了这笔欠款。
由于被执行人陶某离开了原居地一直在外地打工,执行法官一直无法找到他,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陶某进行网络、传统查控财产调查,发现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经过申请人的同意,执行法官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进入终本状态了,但执行法官还是一直关注着案件。近日,申请人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发现被执行人陶某从外地打工回来了。执行法官得知消息,立即安排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履行义务。
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情理疏导后,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父亲代为偿还,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欠款还清。(柯杨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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