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当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已成为各级法院的共识。经过近年来的实践,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形成了“文化理念明确,文化思路清晰,文化氛围浓厚,文化设施到位”的良好局面。法院文化建设对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为该院向更高层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紧贴时代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刻领会法院文化精神中理清建设思路
2015年9月,起绍洪到红河中院任院长,就明确提出,若是要提升干警境界,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走出发展瓶颈,就必须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并针对中院的审判、行政办公楼设置现状提出,审判楼主要体现“法”,行政事务楼和保障区主要体现“德”,以求“法德共治”,方能解开这个“结”。作为法院主体的法官,应当是具有丰富文化知识,高尚的道德品行,高雅的情趣追求,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的群体,如果把法官当作一支战斗在审判战线上的军队的话,那么他们更应该是有文化的军队。
从另一个角度看,近年来发生在红河州中级人法院的原执行局局长郭晋跃、执行局原综合科科长贾邦强违法违纪情况,还有极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办案不规范,作风生硬等司法不公、形象不佳等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化的缺失,如果不用先进的法院文化来武装干警,消极腐朽的思想文化就会乘虚而入。
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整体素质能否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关键在于能否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育人兴院促和谐的主导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抓法院文化建设就是抓住了法院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它是推动法院长期健康发展最为可靠、最为稳定的不竭动力,是公正、为民、和谐司法的有力保障。为此,进一步确立了“文化育人,文化兴院,文化促和谐”的总体思路,该院党组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干警意见提炼了“崇法尚德执信和民”的八字院训精神为文化建设的灵魂,并按照“法德共治、分块建设、分步实施、相得益彰”的框架推进,从此开启了红河州中级人法院文化建设的帏幕。
倡导人人参与、采取渐次推进,在赢得干警普遍认同中做出法院文化特色
根据起绍洪要求,红河州中级人法院对“法德共治、分块建设、分步实施、相得益彰”建设框架进行了分析和设计,以2016年为该院文化建设的启动年,明确这一阶段性工作重点是强化干警认知、理解法院文化。文化的培育和理念的认知过程如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像涓涓细流,缓慢流淌,逐渐渗透,化为营养,滋润万物。表面看似无声无息,却具有潜移默化,润肺浸心之功能。
加强引导,夯实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如“做优秀干警”的讨论,端正了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保证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培育“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举办“庆祝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演讲比赛和道德讲堂等多种活动。通过经常反复教育,使全院初步形成了敬业奉献、无怨无悔的价值观,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并以此作为法院精神和法院文化的内核,为建设法院文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渐次推进,潜移默化。该院以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先行,在改造相对老化的诉讼服务大厅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时,凸显法院文化色彩。如:诉讼服务大厅的环境设置,尽量给人民群众以亲和、便民、高效的感觉,设置室内电子触摸屏,为当事人出庭诉讼指引路线、为旁听人员听庭提供便利,消除了当事人的畏惧感,体现温馨服务,礼貌待人,展示和谐司法新理念;改建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摆放诉讼举证须知,张贴诉讼收费标准,体现司法为民的亲和力;添置LED大屏幕滚动显示屏及时将审判信息公之于众;在办公楼各楼层布置文化走廊,悬挂法律名言警句书画作品,提醒干警忠于职守,牢记使命;建立法院文化墙,制作规范司法行为宣传栏、干警座右铭、廉政文化宣传栏,规范约束干警,方便群众监督,弘扬公开公正司法形象;提升环境品质,改造美化办公、审判环境,为当事人及干警提供休息场所,营造优美司法环境,缓解诉讼紧张情绪,使干警和公众在这些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设施中,时时处处感受到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的文化洗礼,让法院文化在视听感受中入眼、入脑、入心。
丰富载体,深层拓展。该院不断拓展法院文化空间,将法院文化延伸到全院每一个角落。开办红河法院网,设置法院文化专栏,定期推出文化建设新举措,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图片,发表干警对文化建设的议论与思考,使更多的干警了解法院文化、认知法院文化,也为法院文化建设征集了许多有益的建议;正在建设过程中的院历史文化陈列室,着眼温故知新,明确法院的发展脉络,增强历史文化的厚重感和荣誉感;修建完善法官之家、工会活动室和党员活动室,体现新时代法院的特色文化;倡导业余兴趣活动,组织了女子业余舞蹈队、棋类小组、各球类小组,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鼓励干警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和加强个人素养的书法绘画、摄影等活动,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干警书画摄影艺术展,使干警在观念上对法院文化产生广泛的认同,每年在全州直属机关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都能获奖。上述措施将法院文化建设推向了更广阔的空间,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使其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使法院文化建设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为法院文化在该院扎根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提炼法院精神、凝聚干警力量,在培育职业精神中激发干事创业不竭动力
红河州中级人法院在法院精神文化建设中,准确把握“法官的职业是光荣的、神圣的,同时也是有风险、有社会责任的”这一根本点,在树立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无私无畏的职业意识,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亲民爱民的职业素养上下功夫。
培育干警职业精神,提高职业道德操守。以职业道德深化法院文化,以法院文化滋养职业道德。与每年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对法官的司法礼仪明确规范,严格要求,以确立共同的行为准则,从点滴做起,引导法官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习惯,不断提高法院群体的职业道德水准。同时,通过向干警发放读书卡、举办讲坛、与青年干警座谈交流审判心得,鼓励干警就读在职法学硕士,选派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新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各种审判业务研讨会,鼓励干警结合审判搞调研。通过开展符合职业特点的文化活动,为干警提供了良好学习环境,积极营造了具有现代气息,法院特色的高品位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约束干警内外活动。加强领导示范作用推动廉政文化。每年党组公布廉政承诺书、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发挥领导在党风廉政上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廉政系列文化活动,先后开展了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创建“廉洁法院”教育,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观看正反典型录像、撰写学习心得笔记、廉政征文、召开干警家属廉政座谈会、廉政签名向社会承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警钟长鸣,筑牢廉政堤坝,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该院近几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公平正义理念,践行司法为民要求。在法院行为文化建设中,红河州中级人法院把“法官代表着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实践者”的理念贯彻始终。让全院法官懂得其作为法院文化的主体,公平正义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公平正义,法官才能获得崇高的权威和信任,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应有的、正常的、健康的社会现象。为此,该院围绕法官群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学习,加强对干警“服务大局、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的引导、熏陶和认知。促使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发扬司法民主、更新司法理念、加强司法文明、履行司法职责、促进司法规范”。
通过向全国先进法官宋鱼水、邹碧华和身边优秀法官代成平、谢云生等先进典型学习,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动和影响了全体干警,促进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公平正义意识深化,司法为民意识强化。按照司法为民,案结事了的要求,在审判中,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举措频出,为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按照“强内力、挖潜力、借外力”的思路,大胆探索,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通过“五个联动”,打造出外聚合力、内强动力的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减少了社会矛盾冲突,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发展,在塑造干警良好形象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红河州中级人法院在抓法院文化建设中,注重运用文化建设中的管理文化规范法院各项工作。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思想教育是基础,规章制度是保障。近年来,该院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对以往制定的制度、规定进行重新修订、整理、完善,按照队伍建设、审判业务、行政管理进行分类汇编,形成《规章制度汇编》,印发给干警,使大家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为保证制度的落实,起绍洪首先提出“从我做起、看我行动、对我监督”,院领导率先垂范,凡要求干警做到的,他们带头做到;实行领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院领导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值班备勤的落实情况;强调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庭(局、处)长们既要在本部门内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又要检查干警落实制度情况;纪检监察、政治部等部门严格检查、及时奖惩。在全院形成办案讲法律、办公讲秩序,做事讲规矩的规范意识。
创新制度,塑造形象。为进一步强化法院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该院紧贴全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会议规则》、《司法礼仪规范(试行)》、《请(休)假管理规定》、《关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通过全新的评价方式强化干警法院文化意识,着力培养干警注重司法礼仪、追求公正效率、讲究调解艺术、适用法律准确、制作法律文书精心等文化素养。在全省法院首先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科学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为实现各类人员权责更加统一和明晰、监督更加有序和有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制定了《庭审考核办法》、《法律文书评比办法》、《审判监督办法》等规范庭审,严格审限,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以审判综合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为依据,按照季度进行动态考核,并在网上通报公示,形成了以实绩说话,按质效奖惩的新模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2017年结案率超出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7.63个百分点,使管理考核更具均等性、科学性、规范性,体现了“权利公平、规则公平”的文化理念。
以人为本,激发动力。该院改变过去一些管理方式,采取贴近干警工作、生活实际的措施,进行非强制性的柔性管理,体现人性化和人文化,将“从严治警”改为“从严管警”,一字之差,体现理念的变化,使人耳目一新。过去的“治”带有整治的意思,组织对个体是一种俯视,带有主观上不信任,是领导治理法院和干警。而“管”是遵循审判规律,根据该院情况的变化,理顺约束的意思,组织为干警行为划一道是非红线,只要干警自觉遵守,不出红线,就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尽情的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为法院审判和建设服务,体现了对干警的尊重和关怀,在干警心目中产生一种潜在的说服力,从而把组织意志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将领导和干警关系拉近,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理顺。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坚持每两年为在职干警、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一次体检,健康讲座、健身运动会随时举行,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的工作热情。该院还将柔性工作方式延伸到审判工作中,提出“人性化审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以温情、温和、温暖的工作方式审理案件,向当事人灌输“和为贵”善良习俗文化,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司法和谐。 (孔文军/文 钟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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