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吸烟区”判决具有导向意义

发布时间: 2018-06-26 10:51: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欣城 |责任编辑: 孟君君

 

2017年6月,因在普通旅客列车K1301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华(化名)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昨天,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在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

铁路部门在高铁和动车组列车已实行严格的禁烟措施,如果有乘客偷偷吸烟,会触动列车烟雾报警装置引发紧急停车故障,还会被铁路部门处罚。铁路部门在高铁、动车组严格禁烟的同时,却在普通列车车厢保留吸烟区,叫卖“香烟、瓜子儿”,这不是选择性作为吗?无论是乘客在高铁上还是绿皮车上吸烟,对人的伤害是一样的。乘客在密闭的环境里忍受刺鼻的烟味,岂不是花钱买罪受?

大学生李华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呼吁普通列车禁烟,体现了可贵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担当。法院认定铁路部门违法,判决铁路部门取消K1301次车吸烟区,首例无烟诉讼案胜诉,回应了民意期待,对于普通列车禁烟具有导向意义。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早已在我国生效,中国承诺2011年1月9日起公共场所禁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也对公共场所禁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控烟的紧迫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公共场所禁烟势在必行。铁路部门如果在普通列车保留吸烟区,任由“瘾君子”吞云吐雾,危害公共环境和广大乘客健康,显得已经大不合时宜,因为既然高铁全车禁烟,普通列车也没道理设置吸烟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乘客坐火车,与铁路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铁路部门理应为乘客提供周到的服务。不吸烟的乘客花钱买“二手烟”污染,既影响心情,也危害身体健康,铁路部门实际上涉嫌违约。近年来铁路多次提速,服务质量也有所提高,在列车禁烟问题上应该“车车平等”,积极行动起来,既然高铁可以严格禁烟,普通列车也应当而且可以严格禁烟。

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判决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其他车次也应主动取消吸烟区,打造无烟铁路环境。如果铁路部门颁布规定,每趟列车严格执行,列车员、乘警积极劝导,给乘客摆事实,讲道理,相信大多数乘客会给予理解和支持。随着时间的推移,列车全面禁烟将不再成为难题。

如果火车车厢全面禁烟成为现实,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候车室全面禁烟,更多公共场所行动起来,全社会共同营造控烟氛围,形成控烟合力,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的愿景将指日可待。(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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