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防骗别留死角
发布时间: 2018-06-15 10:10:11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孟君君
公共部门要在防骗观念普及、打击诈骗犯罪等方面作出持续努力,考生和家长也要走出各种观念误区。有的考生和家长相信高考招生有“潜规则”,认为可以通过“特殊运作”上大学,都什么年代了,这种迷信心态和侥幸心理该改改了。
近日媒体调查发现,一家名为“武汉经贸大学”的高校网站与河北经贸大学的网站内容高度雷同,前者几乎完全抄袭后者,而在教育部公布的2914所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内,检索不到名为“武汉经贸大学”的高校。河北省网信办经调查及时关停了“武汉经贸大学”网站,将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涉事网站及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高考招生还没开始,一些“野鸡大学”就先上线了,简直就是为即将进行的高招准备的“配套服务”。根据以往的情况,每年高考招生季,都是相关诈骗的高峰期,尽管教育部门每年都会在高考前后发布正规高校与“野鸡大学”名单,但“野鸡大学”总是不失时机招摇过市,足见高招相关防骗工作丝毫不容松懈。
一方面,虽然“野鸡大学”的概念已被不少人熟悉,但不同的社会群体对信息的接收条件和辨识能力不一样,一些考生和家长对于高考招生中可能出现的诈骗和陷阱,并未形成足够的警惕意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真正严格依照正规高校名单选取学校。对此,教育部门在公布名单之余,还应当注重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比如可以要求学校对每名考生和家长进行一一对应式的信息输送,将防骗宣传纳入高考志愿填写工作之中,确保人人知晓不留死角。
另一方面,正如河北经贸大学网站被克隆事件所提示的,“野鸡大学”也在不断变换花样,教育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很难穷尽所有的山寨大学。所以,除了要及时刷新名单,还应当在高考招生季有意识地加大相关信息的筛查力度,对于违规上线的克隆网站、山寨高校,加强重点监控,及时全面予以清理。
高招季防骗工作的复杂性还在于,围绕高考招生所衍生的骗术,不只是“野鸡大学”这么简单。借助高招、录取等环节或者交学费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近几年也比较多见,2016年山东省发生的“徐玉玉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媒体梳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2009年到2017年关于高考招生诈骗的刑事判决书,统计出内部录取指标、承诺上军校、花钱改分、艺考生加分优惠、奖(助)学金电信诈骗、寄送伪造录取通知书等6种常见诈骗方法。对这些多发高发的诈骗手段,公安、教育部门除了要加强针对性的防骗宣传,还应强化考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违规泄露考生信息的学校及个人,必须依法加大追责力度,让违规违法人员付出应有的沉重代价。
同时,高考招生期间诈骗防范治理要相应提升级别,除公共部门要在防骗观念普及、打击诈骗犯罪等方面作出持续努力,考生和家长也要走出各种观念误区,不给各种诈骗行为以可乘之机。有的考生和家长相信高考招生有“潜规则”,认为只要找对了人或工作做到了家,就可以通过某些“特殊运作”,达到被理想的大学录取的目的。都什么年代了,这种迷信心态和侥幸心理该改改了。
高招诈骗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特殊性表现为它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精准”诈骗,特别是瞄准考生梦寐以求被录取的心理乘虚而入,一些地方高招信息不透明、服务不到位,客观上也为诈骗留下了空间;普遍性表现为它是社会诸多骗术中的一种,要彻底压缩其生存空间,需要从整体上剔除诈骗的土壤,而这是一个需要较长时间的系统工程。高招防骗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全社会都要盯紧“窗口期”,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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